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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作文

时间:2024-07-11 15:01:12
【推荐】初中生作文合集6篇

【推荐】初中生作文合集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生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中生作文 篇1

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都离不开家风这个词,每家有每家的原则,每家有每家的习惯,每家有每家的家教,总结一下就是两个词“家风”,就像我家有我家的家风,家风直接影响我们个人的成长与性格,良好的家风有利于我们的自身发展。

我家的墙上有这样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每每看到这十个大字,心里总是有所感悟。爸爸说要把这句话铭记于心,它会使我受益匪浅。

上六年级的时候,学习的压力非常大,上非常多的补习班,做成山的练习题,我有些抵触,于是爸爸把这句话写在了墙上,对我说,想要得到成功,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知苦者,以为它来的太快,以致还来不及躲闪,不知者,以为它来的太慢,以致他还在苦苦等待。结果也正是如此:知者迅速了解它,把它转变成了快乐的前奏,欣然接受。而不知者,被动的等待,最终只会独自品尝失败的苦果。人生,如同一场游戏,你只有认真的对待它,它才会给你快乐,给你幸福;但它给你最好的礼物莫过于苦,只有品味过人生的苦,你才能有资格品味人生的甜;只有品味了苦,你才能品味出欢乐与自豪交织的内涵。知苦者聪慧,不知苦者笨拙;知苦者勤奋,不知苦者懒惰。”

我选择了吃苦,我每天都在题海里奋斗,不再抱怨。

苦,送给了勇于抗争的人一份份虔诚的礼物??成功与自信;也送给屈服于它的人一个个难作的问答——坚持与放弃。苦,在人们的周围。知苦者掌握苦,不知苦者被苦掌握而已。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正如我所想,结局,也正是这样。

那次期中考试,我以298分的成绩取得全年级第一名。

人生就好似一条荆棘路。路的尽头是阳光,虽然一路上风光无限美。可是更多的是苦、是累。只有经过了风雪雨霜,才能见到雨后的彩虹。

初中生作文 篇2

“啊!冰淇凌呀!”一看到超市冷冻柜上成排的冰淇凌,我感到口水吱吱直冒,赶紧挑了一个超大号的。付钱时,服务员阿姨笑着说:“小姑娘,这么冷的天你吃冰淇凌受得了吗?”“哈,没事的。”

走出超市,耀眼的太阳照得我热乎乎的。今天吃冰淇凌太合适了。感谢老天爷,连续的阴雨天后,在今天露出了笑脸。今天是我们住校生解放的日子,连续两周住校,下午终于放假不用上课了。中午一想起食堂的饭菜直反胃,我对阮梦醒说:“我决定直接回家,中午不去吃饭了。”她甩了一下头,酷酷地说:“我根本就没打算吃!”也奇怪,现在都已下午两点了,若不是看到这诱人的冰淇凌,我都忘了自身现在还空着肚子呢。

一回到家,我急忙拆开冰淇凌,满满地舀了一大勺,放入口中。冰冰的、甜甜的、滑滑的,好舒爽啊,我真爱死冰淇凌了。眨眼间,一大盒冰淇凌被我吃光光。啊,太过瘾了!

突然,肚子一阵抽搐,哎呀,不好,一定是胃在抗议了。真疼啊,我弯着腰捂住肚子,额头也冒出了冷汗。此时家里只有我一人,我只能忍着痛艰难地挪动脚步,找到了胃药,赶紧喝下去。

过了好一会儿,胃总算安定下来。刚才这一阵阵的痛真让我刻骨铭心啊。冷静下来想想,这痛是我自找的,明明知道不能不吃中饭,也知道不能空腹吃冰淇凌,可是一看到冰淇凌,就把这些道理都扔在脑后了,只图得一时之快。这真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啊!

其实,我现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大眼镜的痛苦,也是图一时之快造成的。以前,我迷恋电脑,在电脑前一坐下就不想离开。家长苦口婆心劝说,让我控制使用电脑的时间,否则会损害视力。我知道他们说得对,可是上网的快乐让我不顾后果。现在戴上了眼镜,才知道后悔,但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为了不再遭罪,不再接受痛苦的后果,我一定要理智些,不能贪图一时之快。

初中生作文 篇3

十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家乡的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天空湛蓝深远,空气清新甜润,森林郁郁葱葱,街道也变得干干净净的,街道中心有一个小公园。公园往里走有一个小水池。小水池的水是那样的绿,绿得就像是被周围的绿草染过似的;水是那样清,清的能看见水里游来游去的小金鱼。

看着这一美景,我不由得想起了十年前家乡的环境:街道上垃圾都要堆成一座座小山,小水池的水都变成黑的了,水面上漂浮着塑料袋和枯枝落叶。每次人们从这经过都会用手捂着鼻子,飞快地跑过去!

现在人们终于知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了,每个人都能自觉地爱护环境。我真诚的希望,天空碧蓝,河水清澈,草木茂盛,动物们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这就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初中生作文 篇4

回想起初一时的军训让我们有很大的体会:

火热的军训生活结束了。两天的风风雨雨丝毫没有浇灭我们对军训的热情。两天的摸爬滚打。增强了我们的体质,更磨练了我们的意志。

在炎炎烈日下,可我们的军训生活苦中有乐,军训生活使我们与军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就是这样一段经历,使每个在汗水变得坚强,让我们终身难忘!军训第一天同学们热情高涨,但一开始便碰上了“拦路虎”——站军姿。站军姿要领很多,大家听得有点迷糊,亲身体验,更觉得“晕”,简直太累了。然而这就是给我们的第一考验。

保持军姿站在队列中,不一会儿,腿也酸了,背也疼了,脚也麻了,汗水像珍珠似的往下流。我忍不住想打报告休息。这时吴教官的一句“活动一下”的`口令使我们看到了黎明的曙光,我们大家一下子就坐在地上了。

这次的军训同样也改变了我们的许多毛病,使我们这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一下子张大了许多。军训磨练了我们的意志,练就了我们的铮铮铁骨,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

通过两天的艰苦训练,大家在第三天的军训闭幕式的会操中都非常努力,尽量做的最好,这时候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都表现出来了。在等待会操评比的时候,我们大家都非常紧张,我们班级最后得了二等奖。

这次军训给我们增添了一笔宝贵的经历。军训的生活已经过去了,但我们会永远的记住军训中的每件事情。通过军训我彼此都有了一些了解,使我们在以后学习和生活中都会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相互团结。

经历了两天的军训生活,使我整个人从精神面貌到思想作风都似乎接受了一次大的洗礼,成为我人生中的一个新的起点,军训锻炼了身体,也锻炼了意志,砺练了坚定的信念。

初中生作文 篇5

“哗啦——哗啦——”秋日的清晨里,又想起了那清脆的声音。——题记

天刚刚亮,带着毛巾和矿泉水,我沿着附近的街道开始了我的晨跑计划,

秋天的清晨透着些许凉意,浸在空气中的露水的清香,和着迎面吹来的柔和的微风,我的心情无比的舒畅。马路两边的店铺都紧紧关着门,路上人迹稀少,只有偶尔从眼前闪出一辆飞奔的轿车。秋日的清晨显得特别的寂静,连高处树枝中鸟儿的动静也听得一清二楚。微风起,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我沉浸在其中。也不知何时,一阵和谐而清脆的声音悄无声息地融入进来,迎合了我跑步的节奏——“哗啦——哗啦——”仿佛似一阵简单动听,萦绕在空气中而显得空旷、清亮的旋律,在我耳边久久不能消散。

天渐渐亮了,马路上人与车也渐渐多了起来,又到了人们上班的时间。马路变得拥挤,车站站满了等车的人。一辆辆公交车堵在路边,等待着人们蜂拥而上。一家家店铺陆陆续续打开了大门。城市睁开了她惺忪的双眼,伸伸懒腰,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街上也变得热闹起来,那“哗啦——哗啦——”的声音渐渐淹没在城市的喧嚣之中,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刺耳的车鸣声和汽车所过之处卷起的漫天灰尘。我也该上学了,但却是愤愤跑回了家。

临近中午,我走在去外婆家吃饭的路上,城市的一切依旧秩序井然地运作着。但街上,瓜壳,果皮,纸屑,落叶随处可见,被人扔在地上的酸奶盒,吃到一半而丢弃的苹果,面包或是哪家宠物一时兴起而就地解决的大小便,都在空气中散发出令人恶心的气味。令我意外的是,我又听到那“哗啦——哗啦——”的声音,夹杂在喧嚣中,听着那么特别,这种感觉,有些沉重,有些浮华,却又是那么恰如其分地出现在这种喧嚣之中,显得那样平常却又分外的动听。

夜幕降临,这座城市又处在一片繁华之中。千百盏霓虹灯不停地闪烁着丽影,照亮了黑暗的夜幕,街边树上挂着的五彩缤纷的彩灯,夜空中家家户户的白炽灯敞亮着,构成了一个光的世界。我走在行道树下,上面的霓虹灯相互交映着,透着缝隙漏下来,照亮前方的路,我加快脚步向前走,街道出乎意料的干净,舒适,仿佛经历一场雨的洗礼变得整洁,漂亮。耳中又传入“哗啦——哗啦——”的声音。由远而近,伴随着美丽的灯光,却质朴又平淡,一种融入心灵的和谐与动听的声音。这才发现远处黑暗的角落里,那个默默无闻的身影,显得那么明亮,那么绚烂。

那份美丽,那份纯洁,那份干净——那些被埋没在城市喧嚣,污染,繁华下的美,被他们用自己神奇的双手,坚定的信念,辛勤的汗水找了出来,他们才是美的创造者。

或许,你也应该听一听,城市背后的声音——那交织着辛勤,奉献,忘我的声音。如果有一天,这样的声音少了,那么,我们的城市就更美了。

初中生作文 篇6

我知道初夏的风轻轻摇晃着窗前的风铃,静静睁开眼睛,阳光又唤醒了一个沉睡的清晨,光透过窗子照在那串紫色风铃上,于是,那片梦幻般的紫色就在洁白的墙面上漾开了,温暖而柔和,我相信这种紫与白的完美过渡,史上任何一个画家也只能望尘莫及,初夏的草还未蔓延成一片浓重的绿,经过阳光的洗涤,更接近于浅淡的青色,稚嫩而充满生机,像我们的青葱岁月般闪着青涩却动人的光芒,桃花都浓妆淡抹地开了,像参加一场盛大的宴会,阳光铺天盖地地包裹着每一颗露味,桃花便化身为古代娇艳的新娘,一身风冠霞披,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静静趴在阳台上,任安静如水的阳光滑过我的每一寸肌肤,把自己展成一个平面,让阳光的温度传递到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曾经以为阳光只是巴金笔下光明的代名词,是小四笔下聊发感慨的承载者,因而在无人的屋子,守着昏黄的光,慵懒地不愿开启那扇滞重音哑的窗子,把触手可及的阳光拒之门外,如今不经意的一缕阳光却给我以阔别经年的感动,也许幸福就像这阳光一样,推开窗,明媚的阳光会第一时间穿透身体,让垂死的细胞再度鲜活。幸福的感觉席卷而来,淹没了一切悲伤。

我知道执着地相信,阳光是橙色的,它让我想起暖暖的烛光以及烛光里那一张张温暖的笑脸,也许因为他们,阳光在我心里变得异常突兀,迷离而又清晰,迷离的是色彩,无比清晰的是感觉,因为他们,阳光不再纯粹。

我知道也许某一天,我们会在某一十字路口作一次简单的告别,然后各奔东西,也许是咫尺天涯,又或是天涯咫尺,无论如何,我想阳光会永远停留在我的心里,因为他们在我心里种下了阳光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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