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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三证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0 12:21:05
三权三证实施方案

三权三证实施方案

三权三证实施方案,三权是: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之上自建住房的房产权;三证是: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民在宅基地之上自建住房的房产证,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三权三证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三权三证实施方案【1】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和《***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9〕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土地登记发证(以下简称“三权发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党的会议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共***委***人民的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1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广大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的政府的统一部署,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成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三权发证”工作。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0年9月底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

在集体所有权发证中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按照“组有村管”形式,在明确村民小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待条件成熟后,再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组;依法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乡(镇)人民的政府和村委会。

(二)201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

查清每一宗宅基地的权属、界址和面积,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提供地籍调查成果,在此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以户为单位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

(三)2011年1月前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

根据各个历史时期的用地政策,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乡镇企业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为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提供保障。

三、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六)《***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

(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八)《土地登记办法》;

(九)《***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成果验收办法》;

(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十一)其他相关政策。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8月至9月)

1、政策制定。

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地方法规,制定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的政策依据,供全县三权发证工作中执行。

2、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的怀宁县“三权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三权发证”工作,协调解决全县“三权发证”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和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县三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三权发证”领导小组,负责整个乡镇的“三权发证”工作。

每个村将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一至两个“三权发证”外业调查小组,村支部书记或村长任调查小组的组长,调查人员可由镇村干部兼任或选用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较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组成外业调查小组。

3、资料准备。

县国土部门制定、印刷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的表格、簿册,收集、梳理原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资料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

4、明确分工。

农村“三权”确权登记依法属于政府行为,具体工作由乡、镇、村承办,县国土局负责制定方案,组织指导全县“三权”登记及最后审核确权。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9月)

1、县政府召开全县“三权发证”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县镇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会计,国土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县国土资源局将对参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在县“三权发证”动员会议结束后也要立即召开相应会议,进行布置安排落实 。

2、县人民的政府发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通告,明确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期限、受理地点及申请人应提交的登记资料等主要内容。

3、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好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确权发证阶段(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

“三权发证”工作可采取先易后难、有所侧重、穿插进行的方式有序开展。

对历史遗留久拖未决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专题研究,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保护权益,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原则,切实做好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

各乡镇做好补差补缺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的“三权发证”工作进行验收;整理资料,立卷归档,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工作流程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各村外业调查小组将负责农民宅基地丈量、绘图、填写申请表、相邻指界人签字、资料登记、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权属审核。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局)、各村居委会负责对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提交的权属资料及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初审,并对土地权利人权属审核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的,各乡镇政府进行复核盖章,报县“三权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发证,并报县人民的政府备案。

(三)注册登记。

县“三权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

(四)发放或更换土地证书。

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证书,发放给土地权利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集中力量,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政府文件精神。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正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加强领导。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基层国土所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认真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保障经费。

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一定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农民宅基地逐户逐宅丈量、绘图、权属调查、证书表格印制、外业调查人员工资、业务培训、相关工作补助等,保障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依法依规。

各地要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中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对宅基地超面积的,要根据不同时期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认,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五)严明纪律。

各级工作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徇私作弊。

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违规收费发证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权三证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先行试点”以及《关于扩大“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范围的.通知》(云金办〔2013〕96号)、《关于印发“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重点县名单的通知》(云金办〔2013〕193号)、《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的政府关于推进“三权三证”抵(质)押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发〔2013〕9号)、《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文发〔2013〕10号)、《关于推进农村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文发〔2013〕11号)、《关于完善林地林木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文发〔2013〕12号)、《文山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文政发〔2013〕4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三权三证”试点工作,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不损害农民利益、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三权”确权颁证、抵押融资,变资源为资产,变资产为资本,改革创新、先试先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试点乡镇试点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全县归属清晰、权限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

具体目标是: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权的确权登记制度和流转制度,实现对农民财产权利的有效保护和提高财产性收入。

三、基本原则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有序、规范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村“三权三证”试点工作。

四、试点区及慨况

(一)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

1.试点区:新华镇新兴社区、归朝镇百油村委会百油村小组。

2.试点区概况:①新兴社区与县城区相连,位于县城区北部。

2012年末,全社区共有1005户4150人;②归朝镇百油村委会百油村小组位于归朝镇东部,归朝至谷拉公路贯穿全村,距村委会0.3公里,镇政府驻地19公里,是一个汉、壮、瑶三种民族杂居的村寨,共27户102人;有耕地94.5亩,人均耕地0.92亩;有林地570亩;2012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7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试点区:归朝镇百油村委会百油村小组、木央镇睦伦村委会睦伦村小组。

2.试点区慨况:①归朝镇百油村委会百油村小组位于归朝镇东部,归朝至谷拉公路贯穿全村,距村委会0.3公里,镇政府驻地19公里,是一个汉、壮、瑶三种民族杂居的村寨,共27户102人;有耕地94.5亩,人均耕地0.92亩;有林地570亩;2012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7元;②木央镇睦伦村委会睦伦街村小组位于木央镇西北部,下设街一、街二、街三3个村民小组,距镇政府驻地15公里,距村委会0.1公里,距富田公路5公里,是一个汉、壮民族杂居的村寨,共162户703人;有耕地1862.04亩,人均耕地2.65亩;有林地3117亩;2012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75元。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10日—9月10日)。

在试点乡镇试点村采取利用宣传标语、召开各种会议等方式对开展农村“三权三证”的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宣传。

成立全县“三权三证”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

做好登记发证所需的表格、证书和其他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申请登记、权属调查阶段(2013年9月11日—11月30日)。

试点乡镇试点村根据模底登记情况和个人申请、逐户开展权属调查、填写相关表册、实地测量绘制图纸、完善农户签字手续。

收集登记材料,按村民小组建制档案。

(三)申报、发证、发贷阶段(2013年12月1日—12月20日)。

试点乡镇试点村将符合登记发证的材料整理完善后统一上报审批,审批合格后发放证书。

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证件集全、材料完备、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贷款农户进行发放贷款。

(四)验收归档阶段(2013年12月21日—12月30日)。

对试点乡镇试点村“三权三证”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上报县人民的政府,同时做好登记发证资料归档,“三权三证”登记发证资料实行一村组一袋、统一保管、确保“三权三证”登记发证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

“三权三证”办会同各银行金融机构对“三权三证”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法和操作流程,为推开全县实施 “三权三证” 抵(质)押融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试点乡镇“三权三证”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富宁县“三权三证”抵押融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何跃忠同志担任,县宣传、发改、财政、住建、国土、农业、林业、广播、档案部门主要领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试点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富宁县“三权三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各试点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特别是试点乡镇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专抓此项工作,落实4-5名专职工作人员,涉及试点的行政村落实1-2名联络员,狠抓推进落实。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三权三证”确权登记和颁证试点工作监测,及时总结分析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情况,接受上级业务指导,并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

富宁县“三权三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下设林权工作组,土地承包工作组和农房和宅基地工作组。

办公室、各工作组、试点乡镇及各银行金融机构职责如下:

办公室工作职责:统筹“三权三证”试点全面工作。

林权工作组职责:研究制定涉及林权确权颁证政策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包土地工作组职责:研究制定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政策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房及宅基地工作组职责:研究制定涉及农房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政策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试点乡镇工作职责:协调配合各工作组开展试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银行金融机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三权三证”抵押贷款产品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我县推进“三权三证”试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提高干部群众对开展“三权三证”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为“三权三证” 试点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要建立“三权三证”试点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编发相关信息,及时宣传试点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加强信息交流,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四)确保经费到位。

财政部门要做好“三权三证”试点工作经费预算,按时拨付经费,跟踪和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促检查。

县“三权三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出台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确保试点乡镇“三权三证”确权颁证、抵押融资等工作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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